凉山对12个重点农产品开展专项整治
2021-12-24 19:10 来源: 四川在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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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凉山州农业农村局、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《凉山州食用农产品“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”三年行动方案》,对12个重点农产品开展专项整治。这12个重点农产品是:“三棵菜”:豇豆、韭菜、芹菜;“一个果”:柑橘;“一枚蛋”:鸡蛋;“一只鸡”:乌鸡;“两头畜”:肉牛、肉羊;“四条鱼”:大口黑鲈、乌鳢、鳊鱼、大黄鱼。

专项整治围绕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,采取“一个问题品种、一张整治清单、一套攻坚方案、一批管控措施”的“四个一”精准治理模式,实施生产经营主体全覆盖治理,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,让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,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,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属地责任、监管责任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。

治理方案明确了治理区域、治理思路、治理目标、治理措施,制定了路线图、进度表,落实落细了州县乡村四级以及农兽药经营门店、生产经营主体的治理内容,指导全州实施好12个重点品种的精准治理。

专项整治分三步实施,第一步(2021年-2022年6月):聚焦治理品种,摸清底数、找准问题、制定举措、打好基础,有序推进治理工作全面启动。第二步(2022年7月-2024年6月):紧盯重点对象,靶向发力、多措并举、精准治理、全面突破,进一步推动治理工作落地见效。第三步(2024年7月至长期):着眼巩固提升,持续发力、健全机制、抓长常抓、形成常态,确保“三年行动”治理成效稳得住、不反弹、有提升。

梳理整治方案,记者发现,凉山州整治中特别注重强化行刑衔接,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、卫生健康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使用禁限用药物、常规农兽药残留等问题,开展行政调查,构成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;公安机关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农药“黑窝点”、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等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,“全链条、全环节、全要素”侦办犯罪案件;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捕、起诉职能,严厉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,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;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,依法及时审理相关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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